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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信息

来源: 编辑:招就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8 浏览量: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美丽的中国绿城,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广西首府南宁市,设艺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技能培训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58个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就业质量好,是中国第一批、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7000多人。

学校全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

邮政编码: 530008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招生网址:http://www.nnzyjob.com

招生电话: 0771-3821226   0771-382916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校训:砺志  崇实  强技  尚新

学校精神:不甘人后,敢为人先

学校品牌: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二、单独招生形式

单独招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是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3-4月网上申报和测试,4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5月录取,7月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单独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四、单独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一次性申请1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俭学补助金、无息借款补偿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优惠政策,详细咨询各地市残联。

五、单独招生计划安排

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安排2350人,专业名称、学费标准、计划数、等详见《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

六、单独招生测试  

1、网上申报和交费

2018317日~410:0024:00,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www.gxeea.cn高职单独招生申报快速通道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入口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进行网上申报、填报考试志愿、交费。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机构、网站申报、培训。

注:

考生报考费100/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报手续。

考生网上申报的专业一必须与考生于2018535日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gxeea.cn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第一专业一致,否则按录取规则不录取考生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第一专业。

2、考生在线打印准考证

网上申报和网上交费成功后的考生,在201841013日登录申报平台自行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3、单独招生确认和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2018413日(星期五)上午800900,考生带以下证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确认和参加单独专业潜能测试(每位考生仅需参加第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无需参加第二至第六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在考生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确认和参加专业潜能测试;专业潜能测试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分批进行,每位考生30分钟以内)

①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本人的单独招生准考证。  

③考生本人符合特长分项目的获奖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  

说明: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须在专业潜能测试前将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复印件1份交到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材料审核点;考生无获奖证书、证件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2018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重点考查、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专业潜能测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专业特长展示等为主。

4、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018413日(星期五)下午,考生按照《单独招生准考证》的考试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分两场(第一场1300——1430;第二场1530——1700),每场90分钟,同一考生只考一场。

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不另单独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文化考试。  

因考生错误填涂准考证号码导致计算机不能识别的答题卡,按零分记录。

七、单独招生成绩评定

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即:单独招生总分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总分最高分为 5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3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8413日下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为300分。  

(二)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2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8413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分为200分;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特长分最高计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57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2.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57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计分。201571日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该证书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中级以下计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4.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57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并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471日以后参加并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2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2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在评审现场,经评审小组认定体现考生特长但未能区分等级的其他项目,按一项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30分计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八、单独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2018427日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上公布,考生可于427日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查询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和单独招生总分三项成绩。

九、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2018427日前,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2018535日,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gxeea.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第二专业志愿至第六专业志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十、单独招生录取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潜能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4、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十一、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20185月中旬,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8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并符合2018年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2018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二、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87月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十三、单独招生咨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ncvt.net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nnzyjob.com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四、若单独招生测试的安排有调整,我校将提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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